一、放弃继承的承诺是否有效
放弃继承的承诺在遗产处理前有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法律快车提醒,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吗
放弃继承可以不还债务。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如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原件。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