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2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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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根据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上对此并没有作专门的规定要求,一般是按照父母的收入情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抚养费是可以重新调整的,既可以调整增加,也可以减免。

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离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以下这样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二、抚养费可以重新调整吗

  可以。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

  1.增加抚养费。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2.减免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快车提醒,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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