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能否进行再分割
离婚后财产可以进行再分割。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
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
三、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强制执行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是一定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该协议中载明的财产分割不得强制执行。法律快车提醒,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进行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做出生效裁判文书的,该裁判文书的载明的分割方案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