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二、合同书面形式的种类
1.合同书合同书是指载有合同条款且有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文书,是最典型也是最重要的书面形式。
2.信件《民法典》中能作为合同形式的信件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信件,此处的信件必须载有合同条款,能够用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和合同内容的凭证。
3.电报、电传、传真电报、电传、传真是典型的书面形式,不同于数据电文。它们可以以书面的载体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4.数据电文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数据电文能被视为书面形式要满足两个条件:必须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必须可以随时调查用。
三、合同成立的一般特征
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法律快车提醒,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