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律快车提醒,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二、房产继承的材料
房产继承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版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权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房产继承的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