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宣告失踪以后怎么进行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22 07:10
人浏览
导读:

宣告失踪以后进行撤销的方式是由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失踪宣告的申请。申请宣告失踪需要的材料有证明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据,并且需要在下落不明满二年后提出。

宣告失踪以后怎么进行撤销

  一、宣告失踪以后怎么进行撤销

  宣告失踪以后进行撤销的方式是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宣告是通过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对失踪人的失踪状态所作出的司法审判行为,因此,失踪宣告的撤销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受理撤销失踪宣告申请的法院,也是原来做出失踪宣告的法院,因为失踪人回归原来的生活地,恢复原有存在的状态,则应由原审法院作出撤销原来宣告失踪的判决,诉讼程序也应使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申请撤销失踪宣告的申请人,往往是失踪人本人。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要求公安机关或失踪的亲属、朋友对申请人是否是失踪人本人进行辨认并予以证明。

  二、申请宣告失踪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宣告失踪需要申请书、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在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况下进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 【失踪宣告的撤销】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三、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吗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能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该条明确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若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利害关系人能直接申请宣告死亡,无须先申请宣告失踪。法律快车提醒,宣告死亡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