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可否由一方承担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如果能证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来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离婚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法律快车提醒,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事后追认债务
如果夫妻在事后追认债务的,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债务需要双方签字么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不一定要共同签字。因为就算只有夫妻一方签字;
1.只要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