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抚养权在民法典里是怎么规定的
孩子抚养权在民法典里的规定是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 孩子的抚养权意味什么
1.抚养权常常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5.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6.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培养出更加深厚的母爱或父爱。
三、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法律快车提醒,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1)写诉状;
(2)去法院递交诉讼,法院审查是否立案;
(3)符合立案标准的,准予立案;
(4)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