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家长可以侵犯孩子人身自由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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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孩子未成年之前,都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是需要受到保护的,而父母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又抚养义务,不过在现实当中,父母对孩子的控制,限制自由等行为,容易引起孩子的反叛,有人认为这是侵犯孩子的人身自由,家长可以侵犯孩子人身自由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长可以侵犯孩子人身自由权吗

一、家长可以侵犯孩子人身自由权吗

家长当然不能侵犯孩子的人身自由权,不过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父母可以行使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人身自由内容包括什么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三、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表现是什么

侵犯人身自由权除表现为侵犯贞操权、婚姻自主权、知情权外。还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非法限制公民行动,非法拘禁自然人;

2、利用被害人的羞耻、恐怖心理,妨碍其行动。台湾民法学者认为,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构成侵害自由;

3、妨碍公路通行,妨碍对于私路有相邻权、地役权的权利人通行。侵犯人身自由权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家长可以侵犯孩子人身自由权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父母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而不是粗暴的限制自由等手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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