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是否真的离婚
协议离婚不是真的离婚,还需要进行离婚登记。
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法律快车提醒,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办理离婚证的机构有哪些
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办理离婚证的机构也不同,有如下情况:
1.内地居民。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驻所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服刑人员。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机关是服刑监狱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