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提出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需要在继承开始后,财产分割前提出。放弃继承是继承人不接受遗产的单方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后即不再享有继承权。放弃继承应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准,即应以口头、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和社会公开声明不参加继承,不接受遗产。
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遗产份额,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均应按法定继承处置。放弃继承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的一项权利,但继承人无行为能力而没有监护人的,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就不能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至于放弃继承的时间,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法律快车提醒,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
二、被告放弃继承有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权需要合法继承人带上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放充继承权公证。
遗产放弃继承需要当事人的一些身份方面的证件,比如说身份证,还有就是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书,这个证明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这个说明书就不能够代表当事人自愿的放弃的意思,并且在放弃之后是不能够随意撤销。到目前为止,公证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有一项公证是不可或缺的,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三、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