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拿到土地征用合同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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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在征用土地的时候,需要进行土地征用公告、听证等程序,经过合同签字之后,有部分村民可能会反映没有拿到土地征用合同。那么,没有拿到土地征用合同怎么办?土地被征用的如何确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有拿到土地征用合同怎么办

一、没有拿到土地征用合同怎么办

可以去找当时的签订方拿合同,如果对方不给合同,可以向上一级反映情况,必要的可以起诉。

二、土地被征用的如何确权

征收的土地权益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确权,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查确认工作。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1、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2、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没有拿到土地征用合同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土地征用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违反程序,在签订了土地征用合同之后,当事人应该及时将土地征用合同保存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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