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官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0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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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官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与第三人同居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有恶习拒不改正的、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和其他情形。

法官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法官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法官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法律快车提醒,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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