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指哪些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指以下这类人: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吗
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法律快车提醒,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第一顺位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