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失踪要如何起诉离婚
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起诉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孩子的户口本吗
起诉离婚如果有小孩,需要孩子的户口本。法律快车提醒,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三、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离婚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对方不同意则由法院判决,如果判决不离婚,原告方需要再等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