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0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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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规定有同居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制定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便可直接向法院就共有财产的分割纠纷提起诉讼。

  一、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规定有哪些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规定是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事宜进行,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是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以及购买的财物。在同居期间各自的个人收入不能够认定为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属于一方当事人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三、同居财产约定需要公证吗

  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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