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离婚案件什么情况下会判离
女方起诉离婚案件以下情况下会判离: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一方不到庭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快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