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应符合什么规定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应符合以下条件规定: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
2.过错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行为;
3.请求损害赔偿应当在起诉离婚时提出;
4.赔偿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三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到账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付款期限,通常是30日内。
法律快车提醒,强行判决离婚后,对于人民法院依法要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款,另一方应按判决约定支付。对于支付时间,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判决进行核实。
1.付款期限,应当根据当事人经济能力而定;
2.在判决前,法官一般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3.在实践中,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的情况并不鲜见,权利人可以在判决书明确的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的第二天起,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