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法律快车提醒,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
二、放弃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
部分放弃继承一般是不可以的。虽然我国现行民法典对此未做明确规定。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三、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要不要做公证
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做公证,没有法律效力。
规定是,死者死亡之后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公证处,所有继承人可以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做公证。之后,被选取继承人凭得到的继承公证书,去办理继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