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岳父母的遗产女儿病逝女婿有份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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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作为女婿或者儿媳是不能继承妻子父母或者丈夫父母的遗产的,如果妻子因病去世了,作为女婿还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吗?夫妻共同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岳父母的遗产女儿病逝女婿有份吗

  一、岳父母的遗产女儿病逝女婿有份吗

  岳父母的遗产就算妻子病逝了,作为女婿一般情况下也是不能分得遗产的,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夫妻共同遗产如何分配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三、子女不尊重父母是否可以少分遗产

  尊重父母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前提条件,无论是否尊重父母,子女都享有父母的继承权。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子女不尊重父母不能少分遗产,只有未尽到抚养义务的,才应方不分或少分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岳父母的遗产女儿病逝女婿有份吗的相关知识,岳父母的遗产就算妻子病逝了,作为女婿一般情况下也是不能分得遗产的,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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