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如何办
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可以由另一方进行抚养。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会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也存在少数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想要孩子。法律快车提醒,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不想要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想要子女抚养权的,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是如何的
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离婚有什么办法要回孩子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你抚养孩子比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一定会支持你的,一定会判决你胜诉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