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吗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是可以的。债权人主张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转移财产条款的,应当从债权人是否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债务人是否具有足够资产清偿债权等方面综合考量后作出认定。撤销权行使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分割的财产一般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进行分割;
2.离婚财产分割要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原则来分割;
3.其他注意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但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法律快车提醒,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