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离婚的时候要带离婚协议吗
去离婚的时候要带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不需要民政局盖章,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快车提醒,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