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2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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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区别有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子女继承遗产,转继承是继承人进行时,继承人死亡的需要转移遗产的继承。

  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区别有:代位继承是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发生的;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才发生的;代位继承没有遗嘱继承,转继承有遗嘱继承。

  二、转继承的特征是什么

  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法律快车提醒,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即对于没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或者遗嘱未作有效处分的遗产,才可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如果被继承人此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尚生存的,即使是该子女随即也死亡,亦应由其本人直接继承遗产。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其他如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儿媳、女婿、侄子、外甥等都无权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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