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0-21 15:31
人浏览
导读:

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的处理是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方的房屋,如果无人继承的,便由集体经济组织将宅基地收回。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没有效的,这是因为宅基地只能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通转让。

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如何处理

  人去世后农村宅基地的处理是在村民死亡后,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宅基地由继承人使用,如果没有继承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宅基地买卖协议是无效的,个人对于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法律快车提醒,因此不能对其进行买卖交易,只能在村集体组织成员流通转让。其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为无效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有什么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对于宅基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

  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