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银行政策算不可抗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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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买房或者投资的时候,有时会借助银行杠杆,也就是从银行贷款进行交易。如果在交易过程中,银行的利息突然提高了,必然导致我们会有一定的损失。那么,银行政策算不可抗力吗?可以取消合同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政策算不可抗力吗

一、银行政策算不可抗力吗

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银行政策并不会从根本上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只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条件产生影响,且这种影响不是不能克服,因此银行政策应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贷款政策调整算情事变更吗

最高人民法院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做了明确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从上述规定也可看出,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对于贷款政策的调整对购房交易双方产生的影响能否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应该具体分析:

1、若认购协议中对付款方式有明确约定,且购房者有权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支付的,购房者不得以房贷政策调整为由不履行相关协议,违反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目前不少开发商都在协议中增加了办不了贷款的情况下不退定金的约定,像这种有明确约定的,定金当然无法退还。

2、若认购协议中仅约定了按揭贷款一种付款方式,在此情形下获得贷款是购房的唯一途径,若贷款政策调整后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首付比例提高,则此时购房者主张使用情事变更原则有一定的合理性,司法实践中对此情形也会予以审慎的考虑。

3、认购协议中对付款方式没有明确约定的,鉴于付款方式多种多样,房贷新政只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条件产生影响,而不必然导致买卖双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对房贷新政的出台并非不可预见或风险并非不可防范和控制,相反购房者已预见到,只是轻信房价还会大涨,对风险不作防范和控制,所以仍进行投机购房或高位购房,在此情形下很难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因此如果想退房的话就拿不回定金了。

三、可抗力事故的范围

关于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通常有下列三种办法:

1、概括式规定

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哪些事故属于不可抗力,而只是笼统地规定,“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至于具体内容和范围并未具体说明。这种方法含义模糊,解释伸缩性大,难以作为解释问题的依据,不宜采用。

2、列举式规定

在合同中详细列明不可抗力的范围,虽然具体明确,但难以一揽无余, 且可能出现遗漏情况,这样仍可能发生争执,因此,也不是最好的方法。

3、综合式规定

合同中列明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同时,又加上“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的文句,这样就为双方当事人共同确定未列明的意外事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提供了依据。因此,这种规定方法既具体明确,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比较科学实用,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多采用这一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银行政策算不可抗力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银行政策不属于这类,所以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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