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双方调解不成的处理方式: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若确认双方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若不能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则不得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法律快车提醒,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调解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案件调解双方必须到场,但是本人无法表达意思的除外。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一方执意不出席的,法院可能依据规定,进行缺席审判。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反都必须遵守。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法律快车提醒,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