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转继承之后是不是存在代位继承
发生转继承之后不存在代位继承。转继承后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法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 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民法典遗产继承需要去公证处吗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是否要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由继承人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发生代位继承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法律快车提醒,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