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进行赡养义务的享受继承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0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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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进行赡养义务的享受继承权,但其他继承人可以依法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其少分或不分得遗产。遗产继承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是否公证主要是看当事人的意愿。

  一、未进行赡养义务的享受继承权吗

  未进行赡养义务的享受继承权,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而不承担赡养责任的,不会丧失继承权,但在分配遗嘱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需要公证。遗产继承作为一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需要公证的,当然,如果需要公正的也可以到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程序参照法律依据。法律快车提醒,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但为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所以,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产继承可以异地起诉吗

  民法典对遗产诉讼能到别的城市起诉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如果遗产是不动产,并且在外地的,可以在外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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