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主妇离婚的有什么补偿
家庭主妇离婚的有经济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法律快车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没有约定财产所有制的情形下,离婚时,家庭主妇本身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财产,其对家庭的付出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对价。因此,法律没有规定在没有约定财产所有制情形下的处理。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时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应当出具自身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明材料来争取抚养权,因为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的,按具体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