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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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不少债权人会选择前往人民法院起诉对方欠钱不还,有时候会出现因为债权人作为原告缺乏相关证明材料导致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发生。债权请求权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就失去了胜诉权。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你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

  权利人前往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时,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该诉讼时效是中断而重新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结合上面几点情况来看,权利人得知对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前往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法院不予立案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中断吗的内容整理,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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