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一直不肯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一直不肯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向法院能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二、提出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三、离婚分割财产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法律快车提醒,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