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进行诉讼处理:双方可以再次就子女探望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效判决,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