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是怎样判的
夫妻离婚的财产法院会依据实际案情的不同情况进行判决:
1.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得判决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后取得房产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房产证,显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快车提醒,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三、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
1.自愿原则。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