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什么
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协议离婚:
1.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应当让夫妻先经过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夫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1.起诉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
2.法院受理后一般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若法庭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判决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三、离婚协议可以反悔起诉吗
可以的。若是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另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快车提醒,若是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一般即便一方出轨或净身出户的,另一方也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