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应该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孩子一直随本人生活,能够健康地成长;
2.证明双方的抚养条件存在差异,如本人工作稳定,有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3.证明对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
可以。若在离婚之后,情况发生了改变的话,那也是可以变更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包括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一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
三、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会惩罚吗
可能会被判刑。
1.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起诉父母付给抚养费。法律快车提醒,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如果经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