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离婚协议书要在哪里拿
一般离婚协议书要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并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拟定,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拟定。法律快车提醒,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为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