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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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导致要约失效,但要注意在部分情况下要约不能撤销。要约生效不一定需要签订盖章,只要合同当事人能签字、盖章或是加盖手印都能让合同成立。

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是要约失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撤销要约,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要约生效需要签字盖章吗

  要约生效不一定需要签字盖章,合同一般需要盖章,但并非必须有盖章合同才能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合同的,双方可通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订立合同,只要能够体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怎么表现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1.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法律快车提醒,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这对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在民法中也称为承诺适格,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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