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抚养费能强制执行吗
子女抚养费能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若双方不能就抚养费等事宜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律规定增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关于抚养费增加的理由有:之前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当时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以后是可以要吗
法律快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答案是肯定的,那有没有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的仍应当按照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者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付抚养费,否则必须给子女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