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是什么意思
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的意思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代持协议怎样才有效
代持股份合法的条件:
1.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2.意思表示真实;
3.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4.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股权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吗
股权代持协议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代持股权的风险如下:
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法律快车提醒,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3.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4.名义股东的风险。
5.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当然,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良好合作,以上风险也许都能避免。但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