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女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离婚争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时,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多少次
法律快车提醒,没有次数限制。孩子的抚养权,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离婚后的父母亲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时,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判决。申请变更抚养权对于次数,法律上没有限制,但从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一般不宜经常变更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