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是否感情破裂,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行为来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收集夫妻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情况下,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就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书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予以举证。若当事人因权限无法举证的,可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但是一般都会要求离婚当事人出庭参加离婚诉讼。法律快车提醒,只有存在不能表达意思的,可以不出庭;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需要提交书面意见,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