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是正确的
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的正确方式有:
1.夫妻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婚前一方所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认定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在夫妻都想要房子的时候,法院会优先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之后由这一方给与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三、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三年内可以再次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