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准备离婚一方抱走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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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子女跟着谁生活更好确实是一个难以选择的问题,但是孩子不是谁的附属品,是独立的个体,不应该拿孩子当做筹码,在不少时候,经常有人在离婚的时候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有网友问准备离婚一方抱走孩子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准备离婚一方抱走孩子怎么办

  一、准备离婚一方抱走孩子怎么办

  这个问题确实有点复杂,甚至说,不少抢孩子事件背后都有可能是律师出谋划策的。在离婚时,孩子由谁控制确实对法院判决孩子归属有影响,但是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这个影响,属于现实中的无奈之举。和国内复杂的情况有直接关系。具体理由如下。

  (一)孩子归属抚养,法律上规定都很详细,法官自由裁量权也很大。按照之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小孩抚养是2岁以内归母亲,2-10岁之间夫妻有平等的争夺权,8岁以上以小孩意见为主。

  应该说,这个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了,但是, 在2-8岁这个区间,即使在男女有平等争夺权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像大家理解的那样,谁挣钱多孩子就归谁抚养呢?这个就没有确定的答案了,而是由每个案件的法官自己决定,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看看到底谁有利。

  然后判决归谁抚养。另一方按照标准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在法定的标准之后,还有一些实际可以影响法官判决的因素,可以决定孩子归谁。

  除掉法律条文规定标准之外,还有有一些现实因素,确实可以影响法官的判决,例如,一般来说,大一点的女孩子因为生理问题,判决给母亲抚养更加的适合,男方可能就不太方便了。

  例如,孩子由谁实际抚养较多一些,和谁更加亲近一些,有的夫妻,一方挣钱确实很多,但是可能自己天天加班出差,根本没有时间陪孩子,这样的例子中,挣钱不多的一方反而陪孩子更加多些,那就是法官要考虑的事情。

  还有就是在离婚的时候,本来孩子归谁实际控制对抚养权归谁没有一点影响的,但是如果孩子由一方控制隐匿,法院判决却归另一方直接抚养,判决以后小孩如果找不到,那么法院还要负责按照判决结果来执行,法官要帮你去找小孩,如果找不到,那么判决成了一纸空文,这可怎么办?你还不要天天要法官去找孩子,法官头疼吗?早知道如此麻烦,法官还不如一开始就判决孩子归实际控制一方,这样就不会出现寻找孩子的麻烦事了,所以,才造成了现实中,有些夫妻会千方百计去抢走孩子,带到老家,亲戚家,隐匿起来,以便在离婚的时候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三)如果遇到抢孩子,报警警察管吗

  遇到强行抢夺孩子的, 肯定要及时报警,如果当场拦下孩子,那么警察肯定会训斥抢夺的人,要求要维持现状,不能带走,所以,一定要及时报警。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女方想要抚养权应该怎么做

  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女孩由母亲抚养更符合其生理特点;取得抚养权并保证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等正常接触,这种友善和理性的态度也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最后,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

  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

  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准备离婚一方抱走孩子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孩子的归属问题,法律的规定还是很清晰的,建议双方还是能协商的协商,友好的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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