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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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是二者的作用对象、承担责任范围以及界定的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具有追偿权的,在连带责任人承担超过自身应当承担的数额时,便可以依法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

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一、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如下:

  1.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

  2.承担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界定对象不同。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法律快车提醒,普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无限连带责任有追偿权吗

  无限连带责任是有追偿权的。通常,在连带责任人觉得自己支付赔偿,超过了自己应该承担的数额,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无限连带责任是可以进行追偿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支付给债权人的赔偿超过自己的保证责任时,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是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进行确定的。

  三、房贷是无限连带责任吗

  按揭购买房屋时,购房者对房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房屋价值不足以清偿贷款的,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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