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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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离婚的财产的分配首先依照婚姻关系人约定的分割协议进行处理,若是无法协议一致的,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财产分割之诉。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一、关于离婚的财产怎么分配

  关于离婚的财产的分配如下:

  1.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服离婚上诉是否可行

  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服离婚上诉是可行的,但是上诉能否改变财产分割的份额或形式,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快车提醒,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少分财产

  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如下:

  1.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3.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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