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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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这三种,主要是按照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和提出抗辩的主体进行划分。抗辩权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以下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抗辩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快车提醒,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某一请求权时,你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你也就无所谓抗辩权。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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