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一般如何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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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方式是当事人对监护人存有异议的,便可以依法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申请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申请书,申请书当中要写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事项等。

一般如何申请指定监护人

  一、一般如何申请指定监护人

  一般申请指定监护人是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申请指定监护人要准备什么

  主要是写一份申请指定监护人申请书:

  1.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事项。

  3.详细陈诉申请成为监护人的事实及理由。

  4.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申请,恳请同意为盼。

  三、指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和教育义务;

  3.侵犯被监护人权益必究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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