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精神损害可以主张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3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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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无效精神损害可以主张赔偿,一般是因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存在过错行为并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情形下,便可以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无效事由消失后的处理办法是认定为婚姻有效。

婚姻无效精神损害可以主张赔偿吗

  一、婚姻无效精神损害可以主张赔偿吗

  婚姻无效精神损害可以主张赔偿,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是一方过错造成,并且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经人身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事由消失后怎么办

  婚姻无效事由消失后,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有效。法律快车提醒,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起诉婚姻无效的证据有什么

  起诉婚姻无效的证据有:证明一方有重婚的事实;证明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相关鉴定资料;证明双方或者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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