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有无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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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但有时合同解除的理由会十分复杂,并不一定是你情我愿的能够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来实现合同的解除。这时双方免不了对簿公堂,那么合同解除有无诉讼时效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合同解除有无诉讼时效

  一、合同解除有无诉讼时效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2、因此,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二、法定合同解除的情形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除斥期间的特点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解除有无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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